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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问题(已解答)

提问: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:芝罘区

关于人权问题

我本人的户口是于1995年迁入芝罘区奇山办事处梁家社区。
我孩子也是在当地出生,户口都是本村的。以前相关的福利待遇村里只给孩子发,说孩子是原始村民,我们属于外来户。现在旧房改造村里把土地全部卖掉,然后给村民分发福利 我们这些后来迁入本村的村民所以福利都没有了包括我的孩子。我想咨询下 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处理?

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: 2010-10-31

律师解答

  • 回答:张日军 电话:6262687

    是本村村民,应当享受同等待遇。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0-11-01
  • 回答:何智勇 电话:0535-6011330

    该类问题,目前每个村都是根据自己村里的情况制定福利待遇的,法律上没有该方面的明确规定。针对此类问题,法院大多也不给立案,建议从其它非法律途径解决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0-11-01
  • 回答:闫卓云 电话:3972388

    现在关于集体组织内部的福利发放问题,可能法院不受理。所以除了同情外,我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0-11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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