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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: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:开发区

交通事故索赔

2021年1月3日,我家车辆在正常行驶中被追尾,交警判断对方全责。维修车辆共计27天,对方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维修费用。车辆维修期间,考虑到上下班路途较远(往返40公里),再加上接送孩子方便就租了辆车。平台有详细租车记录,租金合计2400多元,跟对方索要时遭到拒绝。我想咨询关于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费用,车辆贬值费,误工费是什么赔偿标准?法律上是否支持向肇事方索赔?盼回复,谢谢!

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: 2021-02-04

律师解答

  • 回答:单民强 电话:15192330999

    你好,因对方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合理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,根据你的描述,你可以主张与你使用自己车辆相当的交通费,但车辆贬值费对于普通品牌车辆一般无法得到支持。

    回答时间:2021-02-13
  • 回答:杜永胜 电话:15963525576

    关于交通费可以主张,但车辆贬值损失法院一般不支持。

    回答时间:2021-02-09
  • 回答:徐学春 电话:---

    法律规定了“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,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。”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。 实际上交通事故还有若干赔偿项目,均要根据规定及证据情况来确定。

    回答时间:2021-02-08
  • 回答:张日军 电话:6262687

    维修期间的租车是你单方行为,未经对方同意和交通部门确认,对方可以拒绝。建议协商处理。

    回答时间:2021-02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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