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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问题(已解答)

提问: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:芝罘区

意外伤害索赔

3岁多的小朋友去村里的文化大院玩耍,石头桌子没有固定好掉下砸伤孩子右脚,致孩子骨折,全麻手术打钢针,三个月后取钢针。

出院后,意外险的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,医院费用原件留存在保险公司。

现准备起诉村委,请问
(1)法庭一定要求费用原件吗?因为原件在保险公司,这样的话怎么处

(2)保险公司及新农合理赔的金额,我们是不是就不能再向村委求偿?

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: 2019-09-27

律师解答

  • 回答:单民强 电话:15192330999

    你好,可以要求法院去保险公司调取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9-10-18
  • 回答:徐学春 电话:---

    可以申请调取。 赔了的扣掉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9-10-08
  • 回答:杜永胜 电话:15963525576

    起诉一般是需要原件,如果无法提供,可以申请法院依法调取,关于已经理赔的金额不能重复索赔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9-10-07
  • 回答:张日军 电话:6262687

    应该提交原件..,不能重复赔偿.

    回答时间:2019-09-30
  • 回答:闫卓云 电话:3972388

    起诉时可提供证据复印件并申请法院依法调取证据原件;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不能重复赔偿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9-09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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