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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问题(已解答)

提问: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:莱山区

加班费

公司至2002年成立起,未按照法定周末双倍工资进行,实际1.5倍。 2017年5月突然让员工签署放弃加班费的协议。签署后是否可以再要求进行补偿之前欠的加班费。

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: 2018-06-04

律师解答

  • 回答:单民强 电话:15192330999

    你好,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是自愿,而是受到了胁迫则可以再主张给付加班费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8-06-13
  • 回答:闫卓云 电话:3972388

    涉及时效及书面放弃权利的风险,维权有一定难度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8-06-13
  • 回答:徐学春 电话:---

    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权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8-06-08
  • 回答:张日军 电话:6262687

    已经签了放弃协议,难要回.建议收集有利证据,申请劳动仲裁解决.

    回答时间:2018-06-05
  • 回答:杜永胜 电话:15963525576

    一般是不能再要求,有可能已过时效。

    回答时间:2018-06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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