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问题(已解答)
提问: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:芝罘区
公司财务问题
公司财务问题
公司财务部门问题 各位律师好: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费用报销单有三栏签字,一栏是公司负责人、一栏是审核、一栏是报销人,现在出现2015年9-12月有几张单据未签字就把钱付了,有的是缺少公司负责人签字、有的是缺少报销人签字,现在问题是报销人还欠公司的钱未还,所以就找15年的账查,查出有几张单据没有签字,金额总计29000元左右未签字的,出纳这边有一本现金流水明细账本,钱确实已经用现金付了,单据缺少签字,如果报销人不承认钱已领走的话,在不起诉的情况下出纳需要承担什么责任?如果如果起诉的话,出纳能胜诉还是败诉,如果败诉将承担什么责任?还有就是如果公司说这笔钱让出纳私自挪用了成不成立? 备注:公司2015年经营大半年没办理营业执照,2016年五六月份才办理的,每月实际收入是8-10万左右,而开发票的每月只有1-3万左右,属于偷税漏税行为。我想问一下公司这种情况构成刑事了吗?